
各(ge)供應商(shang):
為(wei)規(gui)范(fan)運(yun)營公司生產(chan)性物資(zi)采(cai)購(gou)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根據運(yun)營公司生產(chan)性物資(zi)采(cai)購(gou)相關制度(du)規(gui)定,有意愿參與運(yun)營公司2021年(nian)(nian)(nian)生產性(xing)物資采購(gou)項目的(de),可按(an)年(nian)(nian)(nian)度一次性(xing)繳納響(xiang)應(ying)保(bao)證金(jin)。按(an)年(nian)(nian)(nian)度繳納保(bao)證金(jin)的(de),在當年(nian)(nian)(nian)度參(can)與運(yun)營公司(si)部分生產性(xing)物資采購(gou)項目時,不再重(zhong)復(fu)收取單個(ge)項目響(xiang)應(ying)保(bao)證金(jin),現將(jiang)相關事宜(yi)通(tong)知(zhi)如下:
一(yi)、年度(du)響(xiang)應保(bao)證金繳納(na)對(dui)象
有意愿參與(yu)青島(dao)地(di)鐵運營公司2021年(nian)生(sheng)產性物資采購(gou)項(xiang)目,且意(yi)愿根(gen)據(ju)運營公司制度(du)規(gui)定(ding)按年度(du)繳(jiao)納響應保證金的供應商(shang)。
二(er)、年(nian)度響(xiang)應保證金繳納標準
10000.00元/年(nian)(壹萬(wan)元每(mei)年(nian))
三(san)、年度(du)響應(ying)保證金(jin)適用范(fan)圍
青島地鐵運營分(fen)公司(si)自行(xing)組織實(shi)施的非(fei)公開招標物資采購項(xiang)(xiang)目(mu),一次性繳納(na),多(duo)次重復使用,無需額外繳納(na)同類保(bao)證金(項(xiang)(xiang)目(mu)另行要求(qiu)的(de)除外)。
四、年度響應保證金繳納時(shi)間(jian)
2021年1月11日-2021年2月(yue)10日
五(wu)、年度響應保(bao)證金繳(jiao)納方式
年度響應(ying)保證金采用銀(yin)行轉賬方式繳(jiao)納,備注須列(lie)明(ming):2021年(nian)生產性物(wu)資采購項(xiang)目年度響應保證金。
收(shou)款單位:青島地鐵集(ji)團(tuan)有限(xian)公司(si)運營(ying)分公司(si)
開戶行(xing):青島銀行(xing)地鐵(tie)大廈支行(xing)
收款賬(zhang)號:802920200000059
收款后,青島地鐵運(yun)營分公司(si)向供應商開(kai)具年度(du)響應保證金收據。
六、年度響應保證金有效(xiao)期
本次(ci)收取的(de)年度響應保(bao)證金有(you)效期自2021年1月1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
七、年度響應保(bao)證(zheng)金(jin)退還
1.2020年(nian)度響應保證金,需要退(tui)還(huan)的,請務必于2021年1月(yue)29日(ri)前提出退還申(shen)請,提供收據和賬號證明(ming)一份,運營公司按規定辦理退還;不需要退還的,2020年度(du)響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(jin)將自動(dong)滾(gun)動(dong)至2021年(nian)使用(yong)。
2.2021年度響應保證(zheng)金,保證(zheng)金有(you)效期內如供應商確定不再參(can)加(jia)青島地鐵運(yun)營分(fen)公司生產性物資(zi)采購(gou)項目,可申請辦(ban)理(li)無息退還。
八、年(nian)度響應保(bao)證(zheng)金扣除(chu)
供應(ying)商出現采購(gou)文件規定扣除響應(ying)保(bao)證金(jin)的(de),由(you)(you)運營分公司按照相(xiang)應(ying)采購(gou)項目規定的(de)標準由(you)(you)年度(du)響應(ying)保(bao)證金(jin)中(zhong)扣除。因扣除導致年度(du)響應(ying)保(bao)證金(jin)不足10000.00元(壹萬元)的供應商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到10000.00元(壹萬元),也可在后續項目中按要求單個項目繳納。
九、注意事(shi)項
1.是(shi)否繳納年度響應(ying)保(bao)證金由供應(ying)商自愿選擇(ze),供應(ying)商也可選擇(ze)在參與物資采購項(xiang)目(mu)(mu)時(shi),按照(zhao)相應(ying)項(xiang)目(mu)(mu)規(gui)定的標準和時(shi)間(jian)繳納響應(ying)保(bao)證金。
2.年(nian)度響應保證(zheng)金僅(jin)適用于青島(dao)地鐵運營分公司生產性物資采購部分項目(mu),項目(mu)采購(gou)(gou)文件(jian)中會(hui)有清晰表述(shu),請(qing)各供應商(shang)后期在(zai)參與項目(mu)時要注意仔細閱讀采購(gou)(gou)文件(jian)要求。
3.年(nian)度響應保(bao)證金為(wei)集(ji)中(zhong)收取模式,原則(ze)上2021年度不再(zai)組織收取。
4.年(nian)度(du)響應保證金繳納時應自基本戶轉出,不接受個人賬(zhang)戶或者其(qi)他賬(zhang)戶轉出。
5.年度響應保證金退(tui)還時為(wei)無息退(tui)還,退(tui)還到轉出(chu)賬戶(hu)。
6.供(gong)應商在轉(zhuan)賬完成后,須填寫年度響應保證金繳納(na)承諾書(詳見附(fu)件(jian)),承諾書原件(jian)按以下(xia)聯系方(fang)式送達運營公司(si)物資部,完成年度保證金繳納(na)工作。
十、聯(lian)系(xi)方(fang)式
地址:山(shan)東省青島市嶗山(shan)區深圳路與(yu)合肥(fei)路交叉口青島地(di)鐵遼(liao)陽東車輛基地(di)青島地鐵集團有限(xian)公司(si)運營分公司(si)物資部
聯系人:葛青 0532-66931741
附(fu)件:年(nian)度響應(ying)保證(zheng)金繳納承諾書(shu)
青島地鐵集團有限公(gong)司運營分公(gong)司
2021年1月11日(ri)
附(fu)件:
- 青島市地鐵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社會招聘公告 2022-05-24
- 青島市地鐵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社會招聘公告 2022-02-25
- 戰“疫”復工在行動益群公司進一步完善地鐵大廈疫情防控措施 2021-03-09
- 青島地鐵集團成功舉辦 2號線車輛基地高壓觸電事故應急演練 2017-01-27
- 青島地鐵工程建設安全質量隱患排查系統正式上線試運行 2017-01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