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各供(gong)應商:
為(wei)規(gui)范運營(ying)公司生(sheng)產性物資采(cai)購(gou)(gou)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根(gen)據運營(ying)公司生(sheng)產性物資采(cai)購(gou)(gou)相關制度(du)規(gui)定,有意愿參與運營(ying)公司2021年生產(chan)(chan)性(xing)物(wu)資采(cai)購項(xiang)(xiang)目(mu)(mu)的,可按年度一(yi)次(ci)性(xing)繳納響應(ying)保證金。按年度繳納保證金的,在當年度參與運營公(gong)司部(bu)分生產(chan)(chan)性(xing)物(wu)資采(cai)購項(xiang)(xiang)目(mu)(mu)時,不再重復收取單(dan)個項(xiang)(xiang)目(mu)(mu)響應(ying)保證金,現將相關事宜(yi)通知(zhi)如下:
一、年度響應保證金繳納對(dui)象(xiang)
有意愿參(can)與青島地鐵運(yun)營(ying)公司2021年生產性物資采購項目,且意愿根據(ju)運營公司制度規定按年度繳納響(xiang)應保證金的供(gong)應商。
二、年(nian)度響應保證金繳納標準
10000.00元/年(壹萬(wan)元每年)
三(san)、年度響應保證金適用范圍
青(qing)島地鐵(tie)運營分公司自行組織(zhi)實施的(de)非公開招標物資采購項目,一次性繳納,多次重復使(shi)用,無(wu)需(xu)額外繳納同(tong)類保證金(項目另行要求的(de)除外)。
四、年度響應(ying)保證金(jin)繳納時間
2021年1月11日(ri)-2021年2月10日
五、年度(du)響應(ying)保證金繳納方式
年度響(xiang)應(ying)保證金采(cai)用銀行(xing)轉賬方式繳(jiao)納,備注須(xu)列(lie)明:2021年(nian)生(sheng)產性(xing)物資采購項(xiang)目年度響應保證金。
收款單(dan)位(wei):青(qing)島地鐵(tie)集團有限公(gong)司(si)運營分公(gong)司(si)
開戶行:青島銀行地鐵大廈支行
收(shou)款(kuan)賬號:802920200000059
收款后,青島地鐵運營(ying)分公(gong)司向供應商開具年(nian)度響應保證金(jin)收據(ju)。
六、年度響應保(bao)證金(jin)有(you)效期
本次(ci)收(shou)取的年度響應保證金有效期自2021年1月11日起(qi)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
七、年度響(xiang)應保證金退(tui)還
1.2020年度響應保證金(jin),需(xu)要退還的,請務必(bi)于2021年1月29日(ri)前提出退還申請,提供收據和(he)賬號證明一份,運營(ying)公司按規定辦理退還;不需要退還的,2020年度(du)響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將自(zi)動滾動至(zhi)2021年使用(yong)。
2.2021年度響應保證金,保證金有效期(qi)內如供應商確定不再參加青(qing)島(dao)地鐵運營分公司生產性物資采購項目,可(ke)申(shen)請(qing)辦理無息退(tui)還。
八(ba)、年度響應(ying)保(bao)證金扣除
供應(ying)商出現采(cai)購文件規(gui)定扣除響(xiang)(xiang)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(jin)的(de),由運營分(fen)公司按照相應(ying)采(cai)購項目規(gui)定的(de)標準由年度響(xiang)(xiang)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(jin)中扣除。因扣除導致年度響(xiang)(xiang)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(jin)不足10000.00元(壹萬元)的供應商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到10000.00元(壹萬元),也可在后續項目中按要求單個項目繳納。
九、注意事項
1.是否(fou)繳納(na)年度響應(ying)保證(zheng)(zheng)金由供(gong)應(ying)商自愿選擇,供(gong)應(ying)商也(ye)可選擇在參(can)與物資采購項(xiang)目時(shi),按照相(xiang)應(ying)項(xiang)目規定(ding)的標準和時(shi)間繳納(na)響應(ying)保證(zheng)(zheng)金。
2.年度響應保證(zheng)金僅(jin)適(shi)用(yong)于(yu)青(qing)島地鐵運營分公司(si)生(sheng)產性物資采購部分項目,項目采(cai)購文件(jian)中會有(you)清晰表(biao)述,請(qing)各供(gong)應商后(hou)期(qi)在參與項目時要(yao)注意仔(zi)細閱讀采(cai)購文件(jian)要(yao)求。
3.年度響應(ying)保(bao)證金為集中收取模式,原則上(shang)2021年度(du)不再(zai)組織收取(qu)。
4.年度響應(ying)保證(zheng)金繳(jiao)納(na)時應(ying)自基本戶(hu)(hu)轉出,不接受個人賬(zhang)(zhang)戶(hu)(hu)或者其他賬(zhang)(zhang)戶(hu)(hu)轉出。
5.年度響(xiang)應保證金退(tui)還時為無息退(tui)還,退(tui)還到轉出(chu)賬戶(hu)。
6.供應(ying)商在(zai)轉賬完(wan)成(cheng)(cheng)后,須填(tian)寫年(nian)度響應(ying)保證(zheng)(zheng)金(jin)繳納承(cheng)諾書(詳見附件(jian)),承(cheng)諾書原件(jian)按以下聯系方(fang)式送達運營(ying)公司物(wu)資(zi)部,完(wan)成(cheng)(cheng)年(nian)度保證(zheng)(zheng)金(jin)繳納工作。
十、聯系方式
地址:山東省(sheng)青(qing)島(dao)市嶗(lao)山區(qu)深(shen)圳路(lu)與合肥(fei)路(lu)交叉口(kou)青(qing)島(dao)地(di)鐵(tie)遼(liao)陽東(dong)車輛基地(di)青島地鐵(tie)集團有限(xian)公司運營(ying)分公司物資(zi)部
聯系人:葛青 0532-66931741
附件:年(nian)度響應保(bao)證金繳納(na)承諾書
青島地鐵集團(tuan)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
2021年(nian)1月11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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